发布于:2012-03-21 16:54: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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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等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等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等4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原《矩形给水箱》(02S101)、《倒流防止器安装》(05S108)、《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05SS522)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等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序号 编号GJBT-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准设计名称 主 编 单 位 备 注
1 1193 12G619-2 标准图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新编
2 1194 12S101 标准图 矩形给水箱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替02S101
3 1195 12S108-1 标准图 倒流防止器选用及安装 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 代替05S108
4 1196 12S522 标准图 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代替05SS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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