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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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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画一栋小高层,人防地下室(平时作为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库)1层为商业网点,2~13层为单元住宅说它是商住楼行不行?商住楼在高规里的定义是下部若干层为商业营业厅,这所谓的营业厅是否包括商业网点? 说是普通住宅,建筑的不太赞同大家看看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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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1 高层建筑立管穿越楼层时;
2 管径:外径大于等于110mm时;
3 设置条件:立管明设,或立管虽暗设但管道井内是隔层防火封隔;
4 横管穿越防火墙时;
5 设置位置:明设立管的穿越楼板处的下方,支管接入立管穿越管道井壁处,横管穿越管道井壁处,横管穿越防火墙的两侧。
如管道井内每层楼板有防火分隔,则可不必设置。管窿的楼层分隔如是楼板亦可不装阻火装置。
但是好像多层里面大于等于110的排水管也少有设计阻火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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