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03-05 17:44:0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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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给新规范(2003):
3.5.5.1:各分区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
3.5.5.2: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阀或调压设施。
请问:为什么静水压力的分区限制要比动压大10m呢?而且静水压力还是从配水点算起,动压还是从入户管(配水横管)处算起,到户内配水点至少还有1~2m的损失。
实际工程中,层高3米,十层为一个分区,如用屋顶水箱供水,顶层保证10m的水压,最低一层的水压即为40m,最低一层可不用减压。如用变频泵供水,最低二层就必须减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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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范主要讲静压分区的问题,新规范主要引入了动压的问题,难道说动压的破坏力比静压大?
是不是现在高差30米分区用变频供水就必须在最低二层减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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