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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哥找媳妇为什么这样难?

发布于:2006-09-30 13:38:30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兵哥哥找媳妇为什么这样难?



文/谭道明







今天的一则新闻里,有人质疑独身子女出身的军人的战斗力;我却想到这些军人的终身大事上来了。看过不少报道,说现在的兵哥哥找媳妇难。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也认为兵哥哥找媳妇不容易。为什么呢?



因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兵哥哥的婚姻太不利了。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是,“重大过错”的内涵是非常有限的,而在重大过错以外的军人离婚有着“军人同意”这一严格限制条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 与《刑法》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相比,本条的破坏军婚罪不仅最高刑要更高,而且不需“以夫妻名义”的条件,因此受惩罚范围也更加宽泛。



由此可知,军婚得到了国防法、婚姻法以及刑法从三个不同层面的保护,从而构建出一套完整的军婚保护体系。甚至可以说,军婚的规定是世界上最有中国特色的规定之一,中国军人的婚姻也是世界上最坚固的堡垒之一。



既然法律对军人的婚姻作了如此严密的保护,何以军人反而找不到对象呢?其实,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因为,现行法律虽然可以做出以上严苛的规定,甚至完全不考虑这一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的人人平等条款,是否限制了军人的配偶一方的婚姻自主权甚至人格尊严,但是,正如一句电影台词说的,“我只猜中了这开头,却猜不中结尾”。法律可以限制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但无法也不可能限制非军人的择偶权。既然我得经过你的同意才能离婚,那我干脆就不嫁给你了,你还能怎么着我?



本来,军人夫妻之间相聚日短,分离日长,做军人的配偶得忍受难以言说的孤独和寂寞,面对许多突如其来的诱惑;再加上离婚难,于是乎,兵哥哥们找媳妇之难上加难,虽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了。



可以说,如同最低工资法的好心而愚蠢的规定事实上却剥夺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一样,军婚的好心而严苛的规定也损害了兵哥哥的婚姻幸福。



这不是现行法律“好心办坏事”的惟一例子,却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虽然立法者考虑到军人为国家安全做出的巨大牺牲,有必要给予军人以特别待遇,但是,可以反诘的是,现行军人已经在转业、医疗等方面得到了国家的特殊照顾,是否还有必要以牺牲另一个群体的婚姻自由的代价来立法保护某一特定职业的婚姻权利?



北大的周旺生教授把这一类既不是良法也非恶法的法规。命名为“笨法”,我非常赞同。那么,广大的兵哥哥们,广大的准军嫂和军嫂们,请为了你们的终身幸福,提请有关立法部门立即废除这些既违反人性和宪法,又损人不利己的军婚规定吧!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uoxaomin
    zuoxaomin 沙发

    见到的都是大嫂…………
    2006-10-03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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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4291545
    4291545 板凳
    严重同意
    2006-10-02 11: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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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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