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设计 \ 【求助】请教:土坝非常溢洪道和超标准洪水通道的区别。
一平原土坝,有泄洪闸,在左坝头坝的一部分又设100m长的“非常溢洪道”,上下游坡做了护砌,堰顶平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有人说这是超标准洪水通道,不是非常溢洪道,下游坡不需要防护,防护了也要冲掉。请问有什么区别。

全部回答(5 )

  • 闲逛的猪
    个人认为,非常溢洪道和超标准洪水通道有很大的区别的。非常溢洪道是在超越设计洪水以上设置的泄洪设施(设计时考虑是超越校核标准时启用,实际运用有可能低于这个标准),其本身运用时只要是在保证主体建筑尤其是大坝的安全,防止泄洪能力不够造成垮坝事故,其关键还是在于防止溃坝产生的次生灾害。由于每座水库溃坝产生的次生灾害都不相同,而非常溢洪道的建设、运行费用都非常高,因此非常溢洪道并不是每座水库都需要,只有对于溃坝危害巨大的水库才需要设置。平原地区水库失事通常危害不大,设置非常溢洪道比较少。
    超标准洪水通道则比较简单,如果水库有条件,代价很低的条件下,保留一个超标准洪水通常,起降低灾害损失的作用,是可以保留这么一个洪水通道。

    另外楼主说的有四个信息点值得推敲。
    1、平原地区2、千年一遇。这两个似乎有点矛盾。平原地区一般来说水库失事危害不大,其防洪标准可以降低很多,校核标准仍采用了千年一遇,不知是否坝高超过15米、上下游水位差超过了10米?
    3、上下游衬护4、非常溢洪道。非常溢洪道是渲泄超标准洪水的,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应尽快打开泄洪通道,这个非常溢洪道堰顶平校核洪水位是可以的,但堰顶应设计为自溃式或采取其它手段强制溃决,以尽快打开泄洪通道保坝。不知道上下游的衬护是否留置了堰顶及以下一定范围内不衬护,否则将造成名为加固实为加险的后果。事实上无论是作为超标准洪水的通道还是非常溢洪道,在控制段作些处理是可以的,在泄洪通道作处理通常是不必要的,超标准概率低,在超标准条件下的破坏并不是不可接受的,超标准洪水通过非常泄洪措施产生的有控制的灾害也是可接受的。

    [ 本帖最后由 qq6392392 于 2012-3-27 06:39 编辑 ]
    2012-03-26 21:57:26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lanse.zise
    非常溢洪设施是宣泄超过正常溢洪道泄流能力的洪水,正常溢洪道泄流能力可以理解为设计洪水标准。所以在正常溢洪设施不满满足宣泄校核洪水时,必须设非常溢洪设施。
    超标准洪水通道,可以理解为宣泄超过校核洪水以上洪水的超标准泄洪设施。
    2012-03-24 11:26:24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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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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