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9-26 15:56:26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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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道工程项目,总长不到1公里。由于业主未能提供全部征地,在施工一段时间后(完成三分之一)由于征地未解决不得不停工。施工单位考虑到管道安装的人员及机械均处于停待状态,拟提出费用索赔,但业主认为在停工时间内尚有井体结构物可以施工,不予赔偿。
后业主经过努力,又完成了60米的征地,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施工。但施工单位认为仅仅为了完成60米的施工,人员及机械均得重新组织,要求业主提供剩余的所有征地后再开工。故业主认为施工单位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不施工,对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不予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该如何进行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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