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02-06 09:57:0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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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消规7.5.6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
本人补充解释:防超压设施有 减压阀 泄压阀
前者一般用以临时高压消防系统中的末端/
后者就是泄压阀:可将给水管中超过向导阀安全设定的压力释放,并维持管中压力于一安全设定值以下,以防止管中高压或突压毁损管线及设备。
可用于高层建筑消防测试循环系统的泄压用,以防止水压过高造成系统危险。
持压阀:可维持主阀上游供水压于某一设定值以上,以保障主阀上游供水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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