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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2.3条的疑惑

发布于:2006-09-07 12:59:07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2.3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但我看过很多图纸上都是把消防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这样做难道不违背6.2.3条吗?消防控制室能不能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请高手指点!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cliang_007
    zcliang_007 沙发
    实际上多数是将这些设备放在一个机房内。主要是因为值班人员是同一套人马。
    2009-04-19 2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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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enfg
    shenfg 板凳
    我刚刚被一审图的提到这个问题:我是把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配电柜放在一个值班室内了,说这样做不行。但是我以前做的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被提过
    怎么解决啊?
    2007-12-29 2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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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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