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二类高层一层为网点时,是否设自喷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
部位:1.公共活动用房
请教各位,那么二类高层的一层为网点是不是可以不设自动喷淋系统?

全部回答(9 )

  • liangfp
    二类高层的一层为网点按商业网点考虑,面积不超过300可以不设
    2003-12-31 10:57:3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伯大哥
    条文解释说此类公共用房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是设置的好。
    2003-12-31 08:41:3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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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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