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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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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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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高规》7.4.4的规定?
如何理解《高规》7.4.4的规定?
《高规》7.4.4规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问题:某建筑群消防竖管为10根,每根竖管上下两端设阀门,竖管与水平环管相连,那么环管应设多少个阀门,分成多少段?感觉应分成10段,设9个阀门,但阀门又好象太多了,因为加上竖管上的阀门,阀门总数达29个。
发布于
2003-12-24 1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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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ram2000
规范说的意思是关闭阀门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供给消防系统。因为消防的水量是不能停止供给的。
2003-12-24 14:46:24
来自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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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xie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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