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9-01 09:28:0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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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筑为一类高层,商住楼,高低压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使用干式变压器,其余有小的强电弱电配电室若干。
消防部门意见:根据高规7.6.2条,以上配电室均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即水喷雾或气体灭火)
我的想法:此高低压配电室不使用油浸变压器,所以不适用于高规7.6.6.2条;
而且本建筑不属于高规7.6.7条所规定的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范围内。
所以只须设置手提式CO2灭火器,不设置水喷雾及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但消防部门坚持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请教大家有类似的工程都是怎么设置的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类似的工程仅仅是消火栓能保护的到就可以了,专用灭火系统勿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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