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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复魅与祛魅——环境利益何以平衡

发布于:2006-08-28 16:22:28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复制转发]
论文简介:

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影响下,环境法学从关注当代人的环境利益转向了保护后代人的利益,在方法论上,则表现为环境公共利益的泛化,以及对相关学科基本理论和方法不加鉴别的吸收,这是环境法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复魅。环境法学的祛魅,应当从关注后代的同等权利转向当代人对环境利益的要求,从强调环境公共利益转向研究区别的环境利益。祛魅就是转变环境法学的研究主题,从环境利益分析切入,关注不同地区、全国和地方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环境利益的公平分享和环境义务的合理承担。



附件名:2006525114853465533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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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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