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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新措施的疑问?????

发布于:2003-11-10 15:31: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在《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P45第2.7.2条的中屡次提到“自灌启泵水位”,如果我们单纯从词面上理解,可能会认为它是一个“启泵水位”,但我个人认为它在此的意思不是这个意思,我们通常知道对于水池,生活泵不可能在最低水位才启动,比如消防和生活合用水池,就更不可以。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条的意思是“自灌启泵水位”是我们控制水泵中心轴的高度,而不是真实的启泵水位,而真实的启泵水位应高于最低水位,比如对于水箱供水泵应以水箱的高低水位控制泵等,对于水池的最低水位我们应该作为水泵的停泵的控制水位,如果一旦水池中达到最低水池,而水泵仍在旋转,将导致“空转”事故。
以上是我个人一点点不成熟的理解,希望大家对于我的理解多多说说自己的想法。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海啸
    海啸 沙发
    感谢guosong和xiaojun72.
    2003-11-11 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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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令
    老令 板凳
    刚才仔细研读了该条文。该“自灌启泵水位”应该是采用自灌式吸水的水泵在准备启动时应保证的水位。
    楼主理解的也有一定道理,消防储存水应平常不被动用,所以消防水泵吸水一般情况吸水时不会空转(因为布置时会考虑水泵泵壳内全冲水而且不消防时水位不会低于消防水位)。
    而生活水泵布置时,有人可能忽视这个问题。该条文主要意思是生活水泵进水管应尽量布置在最低生活水位附近。以防下面情况发生:
    当某生活水泵a布置在生活水位的中段,而且水泵a未开启。而水位由于某种原因已下降(例如另外还有水泵b在吸水)使水泵a已经不是自灌而变成吸上式,这时有电指令要求水泵a启动(来自别处如屋顶水箱),而且水池水位未达到最低生活水位,无停生活泵指令,水泵a就会启动造成空转。
    写得很罗嗦,请指教。
    2003-11-10 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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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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