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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小问题

发布于:2003-11-04 17:33:0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各位兄弟,小弟有个问题,就是兄弟碰到一个工程,本来是做二十层住宅,后来变为一层公建,如此一来是不是归为一类公共建筑,此公建只是因为地下室为设备用房,考虑防振等因素才设置的,如果算作一类居住建筑水箱只需12立,如果是一类公共建筑需要18立,望各位仁兄赐教.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fdcfdcfdc
    fdcfdcfdc 沙发
    小弟没太明白ZSSF兄的话,不过还是谢谢各位的回答,正如张平兄的话,一类公共建筑要十八立,一类居住建筑为十二立就行,因为我们内部有不同观点,只有我要坚持十八立,别人说十二立就行,因为公建没有扩大,只是小网点,所以才有此一问,还有一个得说明,普通住宅.只是防震和隔音才设的公建
    2003-11-09 14: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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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xiaochun
    huangxiaochun 板凳
    我同意上述观点
    2003-11-05 1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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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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