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2-17 12:50:17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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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明确的条文呀?
我找了一下,《火规》上只是在条文说明里找到两条相关的:
1、二级保护对象的火灾探测器设置要求也比较宽松,很多情况下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以不装探测器,具体见附录D的内容。
2、30条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部位隐蔽加强防范是必要的,如同易发火灾的商业用或公共厨房,若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不装探测器。(这条又说的是一级保护对象)
但是实际设计中我很多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都没做火灾探测,审图也从没说过这个问题。
请问哪里有明确的条文呀,大家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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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火灾探测器是用于保护人与物,在火灾初期提醒人员撤离,保护重要物品不被大火烧毁。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没有火灾初期的报警与联动功能,只有灭火功能,在整个消防系统中只是一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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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说的不对,有一条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安装火灾探测器是预防火灾,如果按你的意思,有自动喷水系统就不设火灾探测器了,那就是消防为主了。。。火灾探测器的灵敏度比喷头要高的多,让火灾在萌芽时就给扑灭,减少了物力财力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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