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再看消防审查提的问题吧?同样让人郁闷

再看消防审查提的问题吧?同样让人郁闷

发布于:2006-08-25 18:11:2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第一条:做了一个高度小于50米的一类建筑,按《高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都是30L/s,各层均布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都可以减5L/s,也就是都可取25L/s。问题来了,审查师的意思是:规范说可以减,但不是每个建筑都可以减。晕不
第二条:还是这个建筑,因为是重要的机房,在机房内都做了IG541气体灭火系统,适时气体消防设计规范刚出来,规范规定每个分区的面积不大于800平米(旧的是规程,规定不大于500平米),容积不大于3000立方米(旧的规定不大于2000立方米)。我的设计全部按照新规范来做,审查师拿着旧的规程跟我谈。当我拿出规范给他看,他还强说还是把分区改小了好一点。吐不
后来一打听,原来以前是当消防支队长的秘书,领导走了,把它调到建审比较有油水。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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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ee_jua
    lee_jua 沙发
    可关键是它还给你评定为不合格,不改就办不了手续了。
    2006-08-28 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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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nsgp
    hansgp 板凳
    这个情况很普遍,消防部门审查人的个人意见,往往大于规范.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个设计上的问题,设计院按国家规范设计,而且省消防局的建审处和指导处,都认为设计没错.但是当地消防支队建审处的参谋坚持个人观点,无奈啊!最后,只好先按设计院的设计施工,至于消防支队参谋的个人意见,暂不理,在项目验收时,反正是技术科的人来验收.不是同一个人.变成木已成舟,按国家规范来决定.
    2006-08-27 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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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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