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人才招聘 \ 企业招聘 \ 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将大幅增加

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偿将大幅增加

发布于:2006-08-23 15:13:23 来自:人才招聘/企业招聘 [复制转发]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7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将补偿与补助费提高到耕地原年产值的16倍。几乎与此同时,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述事实表明,国家正在加大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补偿与扶持力度。

新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按此标准补偿后仍不能使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核准以后可以进一步提高标准。根据近几年一些地方移民工作试点的经验,新条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可纳入补偿范围;对于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还要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明确,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目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目前已搬迂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根据《意见》,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此外,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目起扶持20年。

国务院有关部门表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这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1991年制定的现行条例暴露出补偿补助标准偏低、移民安置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新的规定为新时期的移民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能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企业招聘

返回版块

12.91 万条内容 · 334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第三条 上网电价管理应有利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提高效率和优化电源结构,有利于向供需各方竞争形成电价的改革方向平稳过渡。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