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8-18 16:48:18
来自:人才招聘/企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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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9日起,水利部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都适用于这个实施意见。按照意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应聘者应具备六项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须核准备案
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前,应在核定的编制数内,根据工作岗位设置、人员空缺以及人员结构情况,编制招聘计划和方案。
部直属事业单位本级的招聘计划、招聘方案须报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准后统一报人事部备案;部直属单位(含流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招聘方案须报部直属单位(含流域机构)人事部门核准,并报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备案。
●招聘信息应公开发布
各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方案核准后,应于公开招聘实施前至少15天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和中国水利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应聘者要过四道关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部人才中心提供招聘服务
考试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机,统一组织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工作。
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为水利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拟聘人员须进行公示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或备案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类人员免于考试
根据实际情况,下列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急需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报经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准,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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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