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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变电站辐射之争

发布于:2006-08-17 10:30:17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广州变电站辐射之争1:广州为何有电送不出?
深读指引
  7月以来,广州频挂黄色高温预警信号,据了解,7月以来,广州电网6次突破去年最高纪录,截至7月25日,广州最高用电负荷803.8万千瓦,比历史最高纪录增长10.41%。广州供电局调度中心负责人解释说,“803.8万千瓦”这个数字还不是最高自然负荷,如果没有实行错峰,广州最高负荷将更高,电网承受能力已达安全临界线。
  据供电部门透露,目前广州电力缺口高达40万千瓦,由于广州电网500千伏、220千伏电源支撑和变电站布点不足,特别是城中心区布点缺乏,天河、越秀、荔湾、海珠等区内网络最高用电负荷被限制,“有电送不出去的现象十分突出,局部区域居民和工商企业用电受到一定限制。”
  电力部门还称,以《广州“十五”电网规划》的规划建设容量为基准,“十五”期间,广州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率仅57%,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率只有53.6%。广州2005年的输变电工程无法按计划建设投产。
  变电站为何建不起来?广州现今只要在居民小区建造变电站、架设变压器或竖立电杆、铺设电缆等基本都会遭到居民坚决抵制,甚而剑拔弩张,场面火爆,建变电站成了变电“战”。
  最大变电站建设受阻引发辐射之争
  目前广州市区内的最大变电站———220千伏永福变电站的施工仍然遥遥无期。
  2004年9月,广州市电力局选址太和岗一带,建设对解决广州用电紧张具有重要意义的永福变电站,并于当年12月3日取得了广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5年220千伏永福变电站规划出现在广州市的规划网站上,立即引起当地多个居民小区的反对。
  居民担忧220千伏变电站产生可怕的工频磁场电磁辐射,低频噪声污染,可能出现的火灾与爆炸等安全隐患。
  2006年7月,广州供电部门第一次在媒体发布建变电站的公示后,永福变电站周围的业主前往广州市规划局上访,建议把变电站迁址,或者改建为地下变电站。
  因为采用在城市中心建设全地下变电站这种更为安全的方法,这在上海、北京、成都甚至福州都已经有了220千伏和110千伏全地下变电站的成功例子。
  市规划局局长潘安在接待业主代表时说,现在仍是公示阶段,但公众参与不等于公众决定,变电站规划还是要通过行政程序才能下最后决定,变电站是否改建为地下变电站,也将在论证后决定。
  正方
  上海专家:变电站安全与否与民宅距离无关
  基于对变电站可能产生的的种种疑虑,广州市上周召开了“电力设施建设与城市环境专家咨询会”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主任朱重德认为,国际权威机构早有定论,输变电工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变电站安全与否和民宅的距离无关。
  他说,变电站内部设备产生的电场、磁场强度在几米之内快速衰减,栅栏、围墙外一米与背景水平(建之前的电场磁场水平)无异。建变电站与民宅保持一定距离主要是符合消防和景观的需要。
  产生影响的是高压线
  由于高压线不能接地,裸露在外面,所以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是高压线。可采取把高压线“升高”的办法,一般55万伏及以上的高压线下面不允许有建筑,22万伏及以下的高压线可以跨越房屋,但距离底下的房屋至少要大于9米,多条高压线与下面的房屋的距离要大于12米。
  供电部门:低频磁场与儿童白血病关联微弱
  省人大代表梁光泽2005年8月,在了解了永福变电站的建设状况后,向省人大提出了关于“必须考虑广州市太和岗居民对22万伏变电站的忧虑”的建议。今年3月,广州市电力部门在对梁光泽[2005)6114号]建议的答复中,对电磁场环境健康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答复中说,“早在1998年及2001年,美国全国环境卫生研究所(NIEHS)和WHOEMF计划根据对电磁场环境健康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的需要,分别公布了按照国际肿瘤研究机构(IARC)的流行病标准分类方法,对静态场、极低频电场与磁场的致癌性证据强度的分类结果。两次分类研究均根据有关儿童血病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将极低频磁场分类为2B类,即"怀疑对人类致癌的“("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变电站被认为是低频磁场源。
  答复中认为,“出于对IARC分类方法及其结果的片面理解,上述两次分类结果均在国内引起误解性的反应与炒作性报道,是对这一报告的误读。”“怀疑对人类致癌”是三者中证据最微弱者。“国际肿瘤研究机构(IARC)是世界卫生组织辖下专门研究癌症的机构。按WHO“国际电磁场计划”要求,该机构的一个专家科学工作小组于2001年6月,审阅了有关静态场和极低频场致癌性的以往研究证据,并采用IARC用以权衡对人类致癌性证据强弱的标准分类法,进行了评估分类。”
  IARC根据已公布的证据,将潜在致癌物按证据强弱分为三类:“对人类致癌的(is carcinogenic to humans)"、“对人类可能致癌的(proba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和“怀疑对人类致癌的(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广州电力部门的答复认为,这种分类说明,“低频磁场与儿童白血病的关联微弱。”
  对人类致癌的1类物剂(对人致癌证据强):石棉、芥子气、烟草、伽马射线
对人类致癌的2A类物剂(对动物致癌证据强):柴油机废气、太阳灯、紫外线辐射、甲醛
  对人类致癌的2B类物剂(来自人的可取证据,但不排除其它解释):低频磁场、咖啡、苯乙烯、汽油机废气、焊接烟雾
  质疑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需进一步探讨
  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陈迪云教授,对此的解释不同。他说,不能就此得出其辐射对人类致癌是最微弱的结论。辐射是客观存在的,就对人产生伤害。只是到底致癌到什么程度,还要继续研究和观察。因为辐射对人的伤害是累计的,往往看不见摸不着。
  “其实,电磁辐射到底对人体健康有没有影响并不是什么新鲜问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研究员李天麟告诉记者,“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对电磁辐射的研究及评论已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但由于研究的目的、方法、条件(接触电磁辐射源的距离、时间、生物模型等不同)等因素不一致,目前全球有关专家学者们对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研究结果和观点也不尽一致。因此,电磁辐射对人体究竟有哪些影响及危害,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待续)

图:节省用电,商家连电梯也停了


图:遇到错峰用电,只好自己用柴油机发电。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糊仙
    糊仙 沙发
    电力线路进入居住区后应尽可能采用电缆
    变电站本身的辐射不高,影响不大
    2007-07-18 14: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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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jiasheng1968
    专家视点
    中国输电线路设计没有考虑对公民健康的影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邵方殷教授)
    输电线路邻近住宅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以美国为例,它己引起美国国会的关注,很多机构如国家科学院(NAC)、全国研究委员会(NRC)、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全国环境卫生学会(NIEHS)和国家癌症研究所等都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实际上已不单是电力部门工作,已成为政府行为,已用于这方面的投资相当可观。
    我国输电线路设计时基本上没有考虑这一问题。但从目前我国线路设计邻近民房的规定来看,线路两侧居民实际承受的工频磁场将远远大于美国或其他国家水平。
    建议
    调查居民承受工频磁场水平

    当前急需做的工作是全面和切实调查我国邻近输电线路的居民实际承受的工频电场和磁场水平以及他们的真实反应。其次是认真收集、整理、研究和消化国外的研究成果。
    房屋对工频磁场的屏蔽作用很微,按照我国输电线路对邻近民房的规定,特别是邻近或跨越楼房时,进入室内的磁场将远远大于国外,因此调查邻近输电线路楼房内的工频磁场大小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广州变电站环评均达标
    室内变电站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孔令丰,高级工程师周睿东主任均认为,输变电站不可避免的存在工频电磁场,噪声等问题,但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是安全的。
    国家现行的推荐标准是根据国际推荐标准来定的。对环保部门来说,推荐标准即强制执行标准。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所做监测过的所有变电站中,工频磁场的强度没有一个是不合标准的。在广州市,我们所做的变电站的环境评估中,还没有出现因为环评不达标的情况。
    孔令丰表示,就电磁辐射对人的伤害而言,中国没有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只是对在高压线附近生活的人感觉做过一些调查,比如有无触电感等。
    而从环保以及最优化的角度来说,周睿东认为变电站当然不建在居民区是最好的。但由于考虑成本,规划等问题,如果要建在居民区,室内变电站所用的设备能将辐射屏蔽到最小,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至于如何检测未建的变电站的磁场强度,周睿东说国家标准并没有规定要和居民区距离多远,而监测方式一般采用类比的方式,即找一个规模,电压等级,电容量,所用设备相似的已经运作的变电站进行类比,因为在没有建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理论计算,进行类比。
    链接
    上海拟订《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上海政府宣布,计划在“十五”后期以及“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50亿元资金用于输变电设备和电网的建设,并将先后新建6座500千伏变电站、62座220千伏变电站、60座110千伏变电站以及一大批35千伏和10千伏的变电站,以增加电力供应。
    为消除老百姓对变电站的恐慌,保障电力设施顺利建设,上海市环保局即将出台一部《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将“站群矛盾”化解在源头。
    由于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在正式出台前,还将广泛听取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正式出台后,上海市环保局将做成科教片,向广大市民进行科普宣传,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电磁辐射。
    100千伏以上变电站属电磁辐射项目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把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目前关于电磁辐射的防护标准有三个: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1988)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H/T24-1998)。
    前两个是国家标准,后一个是行业技术规范。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也说明:“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国外对输电线路安全有界定标准
    中科院著名电磁专家邵方殷指出,输电线路邻近住宅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工频磁场与电场限值则成为各国界定输电线路是否安全的标准。
    但目前各个国家,就邻近民房的工频磁场与电场的限值,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一些国家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差距不大。
    国际上有明确规定邻近民房工频电场限值的国家有:波兰、捷克、美国蒙大拿州……
    美国一些州没有明确规定邻近住宅的场强限值,但都规定线路走廊边缘的场强限值,住宅处场强将大大小于线路走廊边缘场强。
    1995年美国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提出电磁场暴露导则,该导则还提到瑞典根据住在高压输电线附近,儿童白血病和年磁场电平影响的相关性,提出工频磁场2mG(0.2μT)作为输电线路通过居民区的导则。
    委员会考虑了实验室关于生态效应的研究及流行病学的报告后建议:
    1.新建托儿所、学校、游戏场附近磁场不超过0.2μT。
    2.新建房屋不要建在现有高压输电线下或邻近处,每天超过0.2μT磁场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新建输配电线路时,不要使邻近的现有住房处磁场超过0.2μT。
    4.新建办公室,降低间歇的和周围环境的磁场到0.2μT。

    美国:线路应减少暴露
    1979年瑞典Wertheimer和Leeper首次发表文章认为,与居住在其它地方的儿童相比,邻近电力线路居住的儿童患白血病的几率较高,由此引起了工频磁场是否会引发癌症的广泛研究。到目前为止关于工频磁场是否对健康无害国际上还没有一个明确、肯定和一致性的结论。
    在1999年6月15日,美国全国环境卫生学学会(NIEHS)就“暴露于电力线电场和磁场中的健康影响”,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结论和建议是:“30名科学家组成的国际专门小组,小组投票(19/28投票成员)得出结论:‘有限的报告证明,与居所暴露有关的儿童白血病以及与职业性暴露有关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发生率的升高’”。
    报告建议,电力部门在选择线路路径时,应按现有实践经验来减少暴露,并继续探索新的措施来减少输电线和配电线周围的磁场。在不增加其他危险、诸如事故性的触电或火灾的条件下,鼓励那些降低邻近配电线磁场技术的开发。
    2006-08-17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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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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