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1-29 11:18:2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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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说的很清楚设置室外消防用水的情况:一、水量水压不足;二、环状时非双水源。但是就这两个简单明了的条件引出来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况。
一、市政基础资料
实际中,很少遇到能及时提供完整市政资料的甲方,这个时候我都是按最不利的来做,但是高层也就罢了,多层都整出室外消防水池了,看着非常别扭
再有,就算提供了市政资料,什么又叫双水源呢?有的认城市有两个水厂,有的说有两条不同方向主干道的水管,有的可以一条水管上两个接口中间加阀门隔开。倒底怎么把握呢?
二、设置方式
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了,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1.这个水是和室内一起存好呢,还是单独在室外存好呢?
2.用取水口好呢,还是加室外消防泵?
3.取水口可以无限制的设置n个么?
4.加室外消防泵的消防环网,火灾时主要依靠泵呢还是先依靠市政呢?
纠结,太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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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第三种双水源情况好像只有在多层住宅的时候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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