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8-11 11:33:11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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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厂房,选用广照型金属卤化物灯,1X400W 35000lm Ra=69,10.5米,管吊
为什么审图的人,都说:"违反应执行条文:1类灯具没有要求接PE线,不符合GB50034-2004第7.2.12条"
虽然第7.2.12条:当采用1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部分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我觉得低于2.4M接地,是可以理解的,我的灯具安装高度都达到10.5M还需要PE吗,这种问题都出现两次了,真不知道问题的关键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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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理论上可以,也经常这么做,但参观过很多工厂后觉得这样不好,人们普遍认为导管是保护导线用的,不管是钢管还是塑料管,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忽略刚导管的PE线功能,也经常发现由于线路改动造成各段钢管之间的电气连续性中断,这样就会导致PE线的名存实亡,如果用导线作PE线一般不会发生此问题,但此时钢管的两端均须与PE线可靠连接。以上仅仅是个人看法,虽然这样会增加点造价但从长远来看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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