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1-23 19:02:23
来自:建筑结构/地下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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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工程防水技术规范2008》4.1.7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8.2.2 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
4) 当对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护措施时,与土层接触一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
但不应小于25mm。
问:以前外墙保护层厚度都取50mm,现在可以取25mm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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