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高规50045-95(2005)第6.2.8条算电气强条吗?
高规50045-95(2005)第6.2.8条中最后面“**** 并应有明显标志”,需要电气设计中配电吗?电气没有设计,审图时能算电气违反强条吗?

全部回答(1 )

  • ctwz2009
    是强条。所谓明显标志应该就是在防火门上方加一个安全出口显示吧。应该是电气设计中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回路中配置电源。
    2011-11-18 16:18:18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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