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1-06 20:13:06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构造
[复制转发]
我一直不赞同目前国内对于图集的使用,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对于图集的使用,已经变成了滥用。
图集是作为参考的,不是什么都要用图集的,图集的内容也有很多是过时的。
而且很多设计院对于图集的使用也很不用心,经常还用错图集。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很多施工图纸,只写了图集编号。然后跟甲方,施工方说:你们自己要去买图集!
请问:甲方跟设计院的合同里,有说设计院可以 只 用图集吗?如果没有,那么你用了图集,是不是就应该是由设计院提供呢?
如果甲方说:我跟你的合同,你必须自己画那些大样,如果你用了图集,也可以,不过你应该自己画出来,就是抄图。那么还会有要甲方,施工方自己去买图集的说法吗?
大家觉得呢?说说您的看法吧!
全部回复(5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什么啊,这是市场快速发展的结果,要快速的完成满足各方面要求设计,都要自己画出来吗?现有的设计收费标准还是2002年的,这是低价导致的结果的一个片面而已
回复 举报
1.如果你能够好好的使用,用的对,知道自己用了什么,知道图集做法的道理,那么你用图集无可厚非。至于提高低水平的设计院,我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2.标准建设合同不是强制性的,那只是一个范本。牵涉法律文件,国家是不可以强制的,否则难道出事了国家还帮忙赔偿吗?所以我从来都不用合同范本的,这一条我一定改成:乙方可以使用标准图集,但是应负责将使用的图集,复制成册或重新绘制。作为交付文件的一部分,工甲方使用!
其它的都删除!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