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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刚接手一个水处理工程的案例,设计水池为土建形式,部分全地下,部分半地上,但是水池池壁共用,比如调节池底标高-4.0,顶标高0.2m,与其相邻共用池壁的水池底标高分别为-2.5m,-3.5m,-3m,顶标高分别为2.0m,2.0m,0.2m,此种设计是否合理?因为设计考虑到水处理的特性,使水能自流,但是此种设计情况,水池底板标高不同,顶标高也不同,施工应该如何施工,请高手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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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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