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粉碎机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日 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HAZC-(2011)询字第0177号
受江苏省海安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其吸尘粉碎机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吸尘粉碎机组1套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主要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粉碎与吸尘。
(设备样式见附件)
机组要求:
按GMP标准要求设计,全部用不锈钢材料制造,生产过程中应有吸尘装置,且有水环式冷却,无粉尘飞扬。
主要参数表:
不锈钢材质
304不锈钢
生产能力
100-300kg/小时
主轴转速
3800转/分
进料粒度
10mm
粉碎细度
60-120目
粉碎电机功率
5.5kw
吸尘电机功率
1.5kw
外形尺寸
1200mm×650mm×1650mm
冷却型式
水环式冷却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成交方应对其所供应的设备质量负责,并在1年内免费负责设备的维修。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及质保金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1年11月9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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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