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0-31 15:20:31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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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当不能利用其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绕建筑物四周敷设成环形的人工接地装置。电气、电子设备等接地装置宜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开,两接地装置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m;电子设备不应小于20m。
这句话对吗,我想请问如果分开了,地中距离不大于3m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没有采用共用接地体,仅仅是接闪器和设备的接地采用一组接地装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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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很明白呢,共用接地体用的是宜子,只是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一欧。接地装置分开的距离是不小于3M,电子设备不小于20M.这是为了防止雷电时距离不够发生冲击放电(雷电时电压太高),损坏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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