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滨河电站5号-10号锅炉设备拆除及资产处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XZ11-127-T002
唐山市滨河电站5号-10号锅炉设备拆除及资产处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滨河电站6号-10号火电机组关停拆除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滨河电站,建设资金来自 / ,招标人为唐山市滨河电站。该项目 5号-10号锅炉设备拆除及资产处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2号
要求工期:不大于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招标人的要求拆除3×220t/h+3×150t/h锅炉设备(共计6台)、管线等及厂房,并处置所有拆除所得资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一种: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220t/h以上锅炉设备拆除或安装工程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均可通过资格审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 1日9时30分
6.2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5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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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