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315工程屋面玻璃采光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金额:80万元
* 所属地区:江苏
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315工程屋面玻璃采光窗制作安装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现决定对315工程屋面玻璃采光窗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总展开面积约770㎡,采光顶高度约1.75m,采光顶洞口为6.6mX3m。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及安装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资料。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圣湖路18号
(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10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20 日,工期 25 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须具有铝合金门窗幕墙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设计及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四、其它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及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八)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7)13号、连清办(2010)4号等文。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7、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9、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详细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10、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3日。
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3日每天9:00时~17:0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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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