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0-18 12:20:18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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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的一个项目,是某大学的教学楼,共四层,20米高,六度区。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明确说了教育建筑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为重点设防类,也就是乙类。条文说明中也解释了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由相关规范,该大学教学楼不属于此类,应为标准设防,也就是丙类,抗震等级应为四级。
图审机构的人却认为这是乙类,说是教育建筑人流密集。此外,还根据一个中国地震局发的文件,叫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说是应该按七度区0.10g考虑,并且因为是乙类,还要提高一级,抗震等级应为二级。这个文件,我也看了,其中也很明确教育建筑是指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显然大学教学楼也不属于此类。
个人反复看了这些相关条文,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抗震等级应为四级。愿与各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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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按规范来,大学不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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