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0-10 11:06:10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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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中: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当采用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我的理解是:1、应急灯只引自非持续供电回路,其主电源与持续供电回路无关2、充电线接自普通持续供电回路,但此回路不是专用回路,可就近引3、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此箱即是双电源末端互投箱4、自带蓄电池供电时间1~5分钟即可,只起到非持续电路带电为止5、应急照明可以平时参与照明也可以不参与,从技术上均可做到
--但问题是:非持续电路来电后,如蓄电池仍带电,则出现两电源同时供电的问题,如何处理?还望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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