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0-02 14:11:0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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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上面是引自建规和高规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高规较建规稍稍严格了一些,但是就设置消防水池的要求基本还是一致的,只是高规中强调了(二类居住建筑除外),而建规中未提及多层住宅除外,这个到现在我还是有点疑问的。
下面我们先说下设置消防泵房的情况.
多层建筑:
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这就要求室外管网为环状管网,而且要满足室内消防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如果不满足任意一条件,则需要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形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这是对室内消防水量及水压的保护,能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出流。
然对于室外则有差别,不满足8.6.1时,需要设置室外消防水池,此时的消防水池需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此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替代室外消火栓只用,如果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大于150米了,需要设置加压设施(即泵房),或增设消防水池。
高层建筑:
室内:高层建筑由于室外管网无法满足其压力要求,所以必须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形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室外:当所给条件不符合7.3.2规定时,需要设置室外消防水池。
然而对于很多地区,喷淋系统不管室外消防水源是否能满足其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消防部门都要求其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即水泵+屋顶高位水箱的供水方式。
补充:对于一个小区,既有高层建筑,又有多层建筑,室外消防水池如何考虑呢?
其实这个也很简单,就是水池设置位置兼顾高规和建规的规定,要对总图有个总体的把握。今天就先说到这里,欢迎同行朋友拍砖,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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