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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拒收红包了

发布于:2006-07-17 13:36:17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监理 [复制转发]
  接到报验到楼上一看,卫生间防水做得还是那么差。底面还凑合,取样一看厚度勉强可以,立面就差多了,我们这儿是用“一布两油”作附加层的,阴阳角和立面的厚度明显不行,布就在外面露着,没有一点厚度。还有一个卫生间根本没有做够三遍,厚度明显差太多,我问质检员,其实他也是包工头,这是怎么回事,他打了个电话后说,只有这一间漏刷了,我心里说,“靠,什么时候,只要是我发现,都是只有这一间。”本来,我想就此下楼,先让他们好好地自检一下,可又一想,早晚也是我的事,三十层的高层,上一次楼也挺累的,也不止这一个楼号,干脆先看看别的楼层做得如何也好。到了下一层,就只有我和这个质检员两个人了,这也是后来我才想到的,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个,一开始跟着我们的另外一个也算是管理人员的家伙在楼上指挥着工人返工重刷。

  楼下这一层做得也不怎么的,我转过身正想对这个人说说技术要求的时候,他忽然把一个东西塞到我的上衣口袋里,嘴里还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一开始我没有反应过来,以为他给了我一包烟,后来,才看清,是一卷钱,一卷卷起来的百元人民币。我马上说了一连串的“不”,除此之外也确实没什么好说,就把钱塞回他的口袋里,他又掏出来,硬塞回我的手里,我一看不好推托,就对他说“我把钱放在这儿了”,就把钱放在地上,然后用手电筒压上,(验北向卫生间的时候需要一个手电筒,手电筒是施工单位的,由我拿着),然后我就快速地下楼而去了。

  回到办公室,心情还有点不平静,说起来,做监理也有几个年头了,碰到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可是这一次给我的刺激最强烈,可能是这一次是因为我说质量不行,施工单位马上就把钱掏出来的原故吧,那么直接地让我想到,这是一次“行贿”的行为。其实,原来我是收过红包的,那时我还在另一家监理公司,就在我们办公室里,也不是我一个人,总监也在,过中秋节的时候,在那种场合下,我并没有觉得有特大的心理抵触。想想吧,如果在那种场合都不收的话,那总监的脸往哪儿放呢?

  在办公室里,我从以下几个角度回味了这件事。

一、我要不要向总监汇报这件事呢?

  根据我的经验, 那些被提拔的或是在总监面前比较吃得开的,都是有点什么事就喜欢向总监汇报一下的,这样显得尊重领导,也是向领导表示自己发现了什么工程上的问题,显得自己的工作比较有成效。而我一向是不谙此道,总是没有碰到什么值得汇报的事,总觉得自己碰到的都是质量上的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可以做主的。但是这一件事,直觉告诉我应该向领导说一下,因为我想来,原来我们总监无意中向我提起过另一个楼号因为质量问题而要请另一个工程师吃饭而被此人拒绝的事。

  我打算向总监汇报还有另一层考虑,就是万一施工单位恼羞成怒而恶人先告状怎么办,万一他们放出风来,说我拿了那些钱怎么办呢?这样,领导可能会在不核实的情况下就让我走路,到那时候我能找谁说去呢,我能说得清吗?就像水浒里的潘金莲和武松的故事似的,引诱人家不成反诬告人家要非礼她,这样的事还是有可能的吧。类似的故事我是听说过的,有的人就是先给你一点甜头,如果你上钩了,他们就反咬一口。

  但我经过反复的考量,觉得还是先不说这件事的好,就当这件事有发生过吧。毕竟,我现在觉得,既然我根本没有拿他们什么,他们诬告我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可能还不至于到那一步。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不想用这样的方式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的廉洁,总是觉得这样做有显摆自己的意思,让自己都觉得不舒服。就算你觉得施工单位这样做不对,你不收他们的东西,在质量上不放松也就差不多了,没有必要把人家揭发出来,以显示自己的道貌岸然吧,中国也从来不缺利用别人的行为来彰显自己高风亮节的道德棍子,我就没有必要再充当一根了吧。再说,即使我把这事说出来,传出去的话,对我自己也可能没有什么好处。毕竟,这样的现象在这样的时代已是司空见惯了,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要随随便便说出来的话,那你还能守住什么秘密呢,谁还敢和你进行知心的谈话呢,毕竟,谁也不是道德楷模,谁都有需要求人的时候。监理公司也不是模范支部,也不是君子国度,监理公司也难免有自己的龌龊事,如果我把这样的事告诉总监,他会不会认为我城府不够深,太孩子气而影响我的发展呢。再说,施工单位被拒收后,估计也里也不会很舒服,想想,我们都曾有送礼求人的时候吧,被人拒绝了,那是什么感觉,觉得很绝望吧。如果我把这个事抖露出来,让施工单位知道后,可能就结下了这个梁子,以后的工作可能更不好做。

  这也算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职业道德”吧。可能有的朋友看过网上流传比较广的一个文章,一个生意人的二十条军规,说是一个温洲老板写的,其中就有一条,无论你为了什么事由给什么人送礼,无论这个人有没有达到你的要求,你都不要记人家的小黑帐,都不要想着秋后算帐的事。就算人家没有达到你的要求,你要想到,这可能是客观的原因,可能有比他更大的官从中起了另一个方向的作用。他这一次收了你的好处而没有达到你的要求,他心里也会不好意思,下一次你求他办事的时候,他可能会更上心。

  由此而论,我认为,就算是拒绝了人家的好处,也没有必要让人家太难堪,这也算是一个为人处事的进退之道吧,作人,还是要厚道一点,对吧。

二、这件事我还是做对了。

  仅就拒收这件事而言,我想我还是做对了,虽然有的人可能会做出与这不同的选择。晚上我回到家后,和妻子说起这件事时,她说“是啊,不值当的。”因为,现在我所在的这家公司,我还是很喜欢的,从各方面来讲,我认为比较适合我,我打算这在儿长期地做下去,根本没有必要为了这一点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的职业前途。

  这样说,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我不收那个钱是因为嫌少,不是的,是那种心理上的感觉让人无法承受,是那种对自尊的洁癖让我不能接受自己是可以被人收买的这样一个假设。好像很久以前看过一句话,是一个有名的球星说的,他说,我并不需要钱,可是拍广告的时候,你如果给我的钱太少的话,是对我的侮辱。或许很多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可是总有几种东西太重要了,任何有形的价值在它的表面都显得微不足道。类似的感觉,我感到过几次,其中一次就是在刚毕业的人才交流会上,人太多了,人太贱了,那么多的人,挤在一个个的台子面前,热切的眼光看着一个个漠然的面孔,因为他掌握着自己的未来,可谁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样的把自己当成一个货物而急于卖出去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我不想再一次地体验这样的感觉。

  反过来说,如果我真的笑纳了对方的心意的话,那我前面的所有行为都变得可疑和暧昧起来,原来我对质量的认真控制都成了“吃拿卡要”的有意刁难,我所有的善意初衷都会被一刀抹杀,我就成为了一个小人,一个笑料。

  正好前两天,看到了一个新闻,记者采访一个行贿者,他说,当他把钱送出去而对方接纳的时候,他和对方的心理上的较量就优劣立变了。这时,他就会把对方当作一只自己豢养的狗来使唤了。我个人觉得,他这句话是说得太夸张了,这只是他心理上的自我安慰而已。即使是对方接了你的钱又能如何呢,难道这个权力是你一次的投入就可以多次、甚至永远地使用的吗?现在的这种风气,这种“特色”,即使是你把钱送出去了又能如何呢?对那些受贿者来说,没有一定的把握他可能要你的钱吗,他收了你的钱,就真的有把柄落在你手里了吗,我觉得当有钱人和当权者在一起的时候,还是有钱者像狗的可能性大一点。

  可是,即使如此,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有可能被别人在内心里当作狗的可能性也是不能忍受的。所以,想来想去,我还是比较高兴,虽然多年来生活一直清苦,但总算还能经受得住考验,原来毕业多年,在内心深处,我还是有一些操守,并没有完全变成一个俗人。就这一点而言,我对自己还算比较满意。呵。

  虽然我在前面说了,由别人的行为而得出自己道德高尚的结论其实是有点无耻、有点虚妄的。但在此我又忍不住地翘起尾巴来,值得三思。记得我曾经看过一篇小品文,可能是一个英国老绅士写的,这位老先生很有引起“日三省吾身”的道德反思精神。某天,他做了一件自己觉得比较高尚的事,就觉得有了道德上的优越感,可是很快他意识到这种优越感是很浅陋的,于是就反省了自己,决心以此为戒,如此之后,才觉得心里稍安了一些,可是又往深里一想,像我这样的具有反思精神的人也不多啊,这种自我批判意识也是值得称道的嘛,于是又沾沾自喜起来,很快又意识到,这种沾沾自喜也是要不得的,于是就此又反省起来,就这样,这位老先生在自得与自省之间来来加回地斗争起来……

  我只是想说,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有些自己的原则,有点自己的操守,是可以称道的吧,如果以此来满足自己,从而在内心深处轻轻地抚慰自己一下而不觉得太肉麻,也是可以原谅的吧。

  以此来结束吧,钱,可能我们都会喜欢,可代价是被别人在内心里当作狗,这样的感觉,又有多人人能承受呢?

  这文章我本来想发在自己公司的网页上,想想不妥,就发在这个论坛上吧,大家都是做这一行的,应该能明白我的想法,沟通容易一点。

  与大家共勉。

全部回复(9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anker
    wanker 沙发
    楼主真不错,很多人都声称有自己的原则,可是要坚持下来,能经得住种种诱惑确实是件很难的事,只要是人,都是有贪念的。面对问题,能够静下心来理性地思考是很重要的,从楼主对待这件事情的种种表现来看,楼主定是能成大器之人,那点钱,算得了什么!
    楼主文章也写得很不错,能看到这篇文章是我的荣幸!:)
    2008-07-18 16: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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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ng13lpy
    long13lpy 板凳
    是否可以把红包和质量严格控制分开来,既拿红包,又严格控制质量,双赢!
    我见过一位政府部门质检站的,就把两件事分得非常清楚!我一直在学他,可惜,本人愚蠢,只能清贫!
    2007-06-02 14: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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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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