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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与生态工法

发布于:2006-07-17 07:38:17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复制转发]
刘 正 川
国立嘉义大学水土与水资源工程学系教授

前 言
曾几何时,标榜着『空气清新、依山傍水、鸟语花香、亲近大自然』这样形容山坡地优美景色之辞语,如今已经换成一片检讨及排斥声音。「我家门前有小河,后面有山坡‧‧‧」的童谣也被汐止林肯大郡受灾户改成「我家门前有淹水,后面有山崩‧‧‧」而开发山坡地在一夕之间成为众矢之的,坡地建筑个案纠纷日多,已盖好之房屋,购屋者要求加强安全措施及检测之声音越来越多,未建好之房屋,要求审阅计划书图之购屋者亦不在少数,退订情形严重,让建商甚感头痛。
由于台湾地狭人稠,在可开发之土地达到饱和及人民休闲娱乐的需要,山坡地之发展已成必然的趋势。目前已有大量的区域被开辟为道路、小区、游乐区、矿区、高尔夫球场等非农业用地,然因土地的不当开利用及缺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使得整体水文环境因人为因素而恶化,让自然灾害更加严重。
自从民国八十五年的贺伯台风给台湾带来严重灾情,国人为之震惊,加上民国八十六年台北汐止林肯大郡发生顺向坡挡土墙崩塌事件,造成二十八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之惨痛灾害,这时候才逐渐唤醒国人对山坡地保育之重视,而直到民国八十八年的921地震造成多数山坡地崩塌,土石松动,每逢豪雨极易发生土石流,才让政府高层觉醒检讨现行法令之必要及严重性;遗憾的是,至今法令之修订速度是缓如牛步、慢半拍,无法完全配合民间开发之脚步,前瞻性更不用提了。
山坡地开发本来就是一件大工程,应结合各方人才,今日造成如此大之民怨及反弹,追究其原因,建商为节省成本敷衍了事固然可议,但政府之姑息及坐视,高官之不知民间疾苦又常令非相关科系毕业的员工承办水土保持业务及少数不肖民选及行政官员之官商勾结,是扩大历次灾情严重性之主要因素,更是不能原谅;而民众对于山坡地开发所产生之影响,大多索然无知,不能不问到底政府教育民众有多少?民众对于法律之了解又有多少?能说政府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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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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