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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点带面外国建筑史教学方法探析建筑学本科教学体系中的外国建筑史(以下简称“外建史”)课程包括《外国建筑史(19世纪末叶以前)》和《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两部分,涵盖了社会、经济、文化、艺术与技术等各方面的内容,是世界建筑几千年发展与变迁的记录。外建史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为了要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了解建筑发展规律,学习优秀的设计手法,培养审美能力,辨别建筑理论的源流,这既可以为建立正确的建筑观而发挥作用,又能直接为建筑设计作参考。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往往是兴趣不高,如课堂打盹、玩手机、做其他课程作业,还有画建筑速写和草图的现象,放眼望去,六七十人的大班来者仅有三分之二,认真听课者也不足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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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1.协助业主考查、选择、确定施工队伍,并参加合同谈判;
2.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在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指令;
3.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6.审查有关材料的性能、质量与操作工艺,监督有关工程试验;
7.签认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8.处理有关工程变更事项;
9.处理有关索赔事项;
10.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主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写出评估报告;
12.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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