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7-03 00:11:0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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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第14号文件:暂停为所有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随后,北京市的部分工商营业大厅内贴出了告示: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
暂停登记通知出台后,中小公司一派风声鹤唳之势。事实上,业内分析人士提醒,仍有部分公司不会受到此次禁令的影响,如已经有营业执照的小公司、无需办照只将研发部门设在住宅内办公的公司等。具体而言,登记注册使用的房屋已由“住宅”改变为其他使用用途的,在提交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可以办理登记注册。
北京工商部门有关人士特别指出,在通知下发前,已经在住宅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必遵照此新规定,但至于明年企业年检时是否还允许继续在“住宅”里开办,还需要等待通知,现在尚不清楚。另外,企业可以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用途变更,将现有的“住宅”变更为“商用”,就可予以办理发照。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尽管该政策直指“在住宅里办公”,但就房地产业而言,该政策也将导致商住楼逐渐告别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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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中国楼市绑架了经济。。。政府如何决策,老百姓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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