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伊通县城区(37+525-39+487、41+000-43+438)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伊通河伊通县城区(37+525-39+487、41+000-43+438)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
一、工程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全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48万人。伊通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是伊通县城市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段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本工程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堤防护岸工程及锁堤工程、排涵工程、强排站工程、液压升降坝工程等)、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伊通河伊通县城区(37+525-39+487)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号:CEITCL-JLGC-11202-1
第二标段:伊通河伊通县城区(41+000-43+438)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号:CEITCL-JLGC-11202-2
计划工期: 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承担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
3.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4.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5.吉林省行政区域外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需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到吉林省水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 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购买。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1年10 月8日上午9:00时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准时参加。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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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