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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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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及门窗节能技术的十大误区从2000年的《民用建筑规定》出台之后,这个节能文件下来之后,到现在通过市场的实践,碰到很多的开发商,材料商家、生产厂家各方面的一些问题,对节能的技术规范的标准有偏差包括我们的媒体,就个方面的问题我列出了十个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误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判玻璃幕墙死刑 ,这是北京晚报说的,玻璃幕墙不能随便的设计,保温差劲,强光污染很强,这个媒体上当时出现了很多; 第二个误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限定了设计师的创作,为什么我把这个列在一起,实际上是一个内容,这个观点是设计师的反观点,这两个观点都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全面的,之所以把玻璃幕墙看为建筑物的透明部分等同起来是有问题的,建筑标准里面第一个出现的透明幕墙的概念,在这个出台之前没有这个术语,在原来的是没有的,在建筑幕墙和1025文件里面都没有这个词语。只有在公共建筑节能标准里面出现的透明幕墙这个概念,这个定义里面关键的字眼是室内的幕墙,相对的就是不透明的幕墙,也就是不是玻璃幕墙,还有一个概念,这是一个强制性的条款,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均不准大于0.7米,并没有说透明幕墙就是玻璃幕墙,没有说玻璃幕墙的面积不达到70%,这个是有依据的,从这个图来看,讲的是透明的部分跟墙的比例,这两个是等同的,透明面积是一样的,但是玻璃幕墙大于不透明的面积。所有在一个楼面去除结构部分的话,顶多在70%,是这样概念,如果把这个解释了,我们刚才的观点是不是要考虑一下,实际上设计师也过滤了。还有一点,即使我这个透明部分的节能指标达不到要求,在一定的提醒系数,在一定的窗墙比例的条件下,我可以通过综合、权衡、判定,我一个相似的建筑模型比较调节整体外部结构的共性,所以根据建筑物的体型系统,窗墙比的规定,同时允许采用“面积加权”的原则,他是一个整个对外围结构的判定和综合的分析结构,而不是仅仅强调一个窗墙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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