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31 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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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认为,中央一号文件在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有新突破。针对日趋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同时,为守住“三条红线”,制定了一系列刚性要求和硬措施,如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把水资源管理纳入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体系;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等。
记者前不久在山东等地采访时,看到很多关于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新鲜事。潍坊的临朐县水利局和寿光市水利局前不久达成了供水协议,临朐将在正常年份时每年向寿光有偿供水3000万立方米,两个地区之间进行了水权转让,这是山东水利部门在探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作出的一种实践。
作为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的省(市)之一,今年1月1日,山东省正式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山东各地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要根据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量、用水效率考核结果等条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具体指标。《办法》还提出,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水量交易。
据山东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是要围绕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这“三条红线”,完善各级政府责任制,提高水资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抓住了“用水总量”这条控制红线。山东省将严控292亿立方米/年的全省用水总量的红线,并将研究制定“沂、沭、泗流域洪水资源化利用”等规划,每年雨季时,把这些流域的降水收集起来,力争多积累一些数量可观又可利用的水资源。
把用水总量控制在一个红线范围内,为山东破解缺水之困找到了一条创新之路,也给其他地区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各地纷纷探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严格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纳污限制、取水许可、用水监测、责任考核、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人们有理由相信,到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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