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3-06-21 14:40: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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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规》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的简析
内容提要:对《建规》中关于室外消火栓两种设置要求,提出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水泵接合器 室外消火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8.3.2条关于室外
消火栓的布置规定:“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米以内,如消防用
水量不超过15L/S,可不设室外消火栓”;而在第8.6.1条四点规定,“设有消防管网的住宅及超过五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其室内消防管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距接合器15~4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两条规范对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不统一,这就给设计人员在使用规范时举棋不定。笔者是这样考虑的,满足距水泵接合器15~40米内的室外消火栓极少,即使是临街建筑物(室内消防流量不超过15L/S)也很难用上市政消火栓,而应为本建筑物自设室外消火栓;相反,满足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米以内的建筑物较多,市政消火栓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可以减少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的建筑物对室外消火栓的重复投资。
笔者认为:《建规》8.6.1条中对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即“在距水泵接合器15~40米范围内设室外消火栓”,应增加对室内消防用水量的限制。对于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的建筑物执行《建规》第8.3.2条的规定是可行的,即可不考虑《建规》8.6.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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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设了水泵结合器的话,要考虑室外消火栓的!再看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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