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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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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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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
求教~
最近在做一个16F住宅,一、二层为商业网点。决定将水箱置于屋顶,稳压设备和地下的消防水池水泵房合建。有点想不通,既然已经有稳压设备、消防水池了,还有必要做屋顶的水箱么?请高人指点一下了,谢谢~
发布于
2011-08-21 17: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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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x9999
低规P82 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 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 时,仍可采用18m3;
3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5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及高规7.4.7条 7.4.7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4.7.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
7.4.8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7.4.8.1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
7.4.8.2 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
2011-09-08 1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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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ele
新手上路,高人们多多指教~这个问题也许是自己想多了,通过这个疑惑,发现自己对消防还是很糊涂的。谢谢各位“过来人”的答疑解惑,现在略微明白一些了~
2011-09-07 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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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ele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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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x9999
低规P82 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2011-09-08 1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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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ele
新手上路,高人们多多指教~这个问题也许是自己想多了,通过这个疑惑,发现自己对消防还是很糊涂的。谢谢各位“过来人”的答疑解惑,现在略微明白一些了~
2011-09-07 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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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 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 时,仍可采用18m3;
3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5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及高规7.4.7条 7.4.7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4.7.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
7.4.8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7.4.8.1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
7.4.8.2 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