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6 17: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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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27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应用,现批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医疗废物 集中处理 标准 公告
附件:《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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