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5 10:13:15
来自:建筑设计/渲染及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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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追随功能"是19世纪生物学家拉马克在研究了生物体之后得出的结论,这成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真理。在哲学上被概括在 "内容决定形式"这个辩证法的原理之中。 美国建筑师沙利文发现建筑形式与功能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的联系, 于是在1895年提出"形式服从功能"也应该是建筑设计的原则之一。 这个观点很快被大家所接受。勒·克布西耶就说过:" 建筑设计应该平面从内到外,室外是室内的结果"。包豪斯的理论也认为:"我们要内在逻辑性鲜明坦然,不被立面和欺骗手段掩盖……从形式上可以认出其功能的建筑。"
形式符合功能,内外一致,表里一致即为真,而真总是和善、美联系在一起的。反之,则被认为是弄虚作假,虚有其表,这样的建筑设计可以说是失败的。
建筑形式不仅仅与功能有密切关系,同时与其他因素(如环境、结构、气候、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建筑形式还有其自身的演变规律。人们慢慢发现,表里不一,功能与形式不符的建筑是客观存在的。在特定的条件下,建筑师还有意给一些建筑穿上一件"表里不一"的外衣呢!如北京大学未名湖畔的水塔,表面上是一个古代佛塔形式。这个"塔"姿态优美而古雅,给北大校园增添了景色。虽表里不一,但从未受到过指责。无锡太湖疗养院有一个水泵房,外表采用亭子的形式。虽然形式和功能不符,但不像江西湖口石钟山那个形式符合功能的水泵房那样大刹风景。有人提议风景区的旅馆最好采用民居的形式,即用民居的形式来套旅馆的功能,所谓外部的"乡土化"、内部的"现代化",认为这样建筑与环境比较协调……从现代环境建筑学的观点来看,不可否认这种例外。加拿大建筑师阿瑟·埃里克森认为:"建筑设计不是建筑师的想像, 而是它的目的和它的环境这两个条件的必然结果。它们像是两个相对的力量,一个通过设计要求这个压力由内而外推出它的形式,另一个则通过环境这个压力由外而内对它进行塑造。"文丘里也说过:"设计不仅从内向外,而且要从外向内。"也就是说,建筑不仅要有内在的有机性,即形式与功能的统一,更重要的是要有从属于总体的合理性,有时为了整体的需要,(也即从环境出发)也常常会不惜牺牲局部(即单体建筑的内外统一问题)。这就是今天的建筑创作所必须注意的环境因素,设计应该从研究环境入手。
为了解释这种"表里不一"的建筑,出现了"外皮(或外壳)"、"包装"、"外套"、"瓶子与酒"等等理论。有人认为, 建筑的外表尤如一个人穿的外套,可以是变化的,功能是可以遮掩在外表之中的;也有人认为,建筑的外皮尤如包装、外壳,镜面幕墙建筑像一层光滑的皮,用闪光来掩盖其庞大的体量,室内让人捉摸不透;文丘里则认为"建筑物可以表里不一、内外脱节, 即所谓形式与功能彻底分家,"两层皮"的理论;梁思成先生也曾经把建筑形式比作瓶子,内容比作酒,这实际也属于这一理论范畴。
形式与功能各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表里不一的建筑是客观存在的,由于环境因素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有时表里不一还是十分必要的。学院派建筑把实际功能遮盖在外表之中,现代建筑则主张功能决定形式,但当环境因素的加入,技术的进步,又使建筑功能和形式没有必要一定一致。形式与功能的矛盾--统一--矛盾,也反映了建筑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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