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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规4.8.4条

发布于:2011-08-13 10:34:13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高规4.8.4条说,在III类和IV类场地,7度0.15g按8度0.2g,8度0.3g按9度,采用抗震构造措施。
想问的是,8度的0.2g和0.3g,其抗震构造措施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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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tm-0306
    tm-0306 沙发
    楼主的问题是:同为8度时,其0.2g和0.3g的构造措施有区别么?同样还有7度时的0.1和0.15g。因为在后面各章节的介绍中,抗震构造措施都直接与抗震等级或者烈度相匹配,并没有跟加速度匹配的。楼主能提出这种问题来,其功底可见不一般。
    我来回一下,看了施2012多高层精讲,里面说:在确定抗震构造措施等级时,同为8度区,0.3g应比0.2g适当提高要求,但不高于9度区,即表示为8+;这个问题对于乙类建筑,7度区0.15g在Ⅲ类场地上,双提高的意义很大,其双提高的结果为8+,而不是9度。
    2012-06-01 15: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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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ugang2000
    xugang2000 板凳
    我来回复一下吧。楼主所问的问题是新高规3.9.2条,在III类和IV类场地,7度0.15g按8度0.2g,8度0.3g按9度,采用抗震构造措施。

    地震烈度跟加速度是一个对应的关系,参见抗震规范,表3.2.2。 7度一般对应0.1g,在0.15g同时又是III类场地时,需要按8度的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具体操作流程是:查高规表3.9.3确定抗震等级(7度跟8度的抗震等级一般不一样),再按抗震等级查相关的构造配筋要求(框架梁柱,接点等)。
    2012-06-01 08: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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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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