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12 15:48:12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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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13.9.6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
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可是我在一个已建成项目中(上海、超高层办公),碰到的是变频运行的正压风机,其使用原因是正压分段后,要求同一台风机输出不同风量,因此采用设计使用变频器的多段变频运行功能。如一台正压风机在不同楼层着火时,分别运行在25HZ,35HZ,45HZ(这三个数值是现场实测风压后确定的,设计阶段无法精确计算,这也是使用变频而不用双速风机的一个原因)。项目已经通过验收了,我有点疑惑。
这个条文的规定到底是明确不能使用变频器呢,还是可以使用变频器?控制装置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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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风机,因为楼层比较多,不同楼层着火时打开的楼层合用前室正压阀门数量、位置不同,要求的风量不同,而风专业设计时希望能够使用一台风机达到多段控制的目的,并且为避免设计时计算偏差、施工偏差等原因造成的设计风量同实测风量不同,想用变频器来调节(如果不用变频的话加装调节阀吧,我是搞电的,风没那么熟悉,说错了轻拍啊)。风专业的出发点应该说是好的,只是不了解电的规范,所以我一直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在电的设计上是怎么考虑的,不太可能是忽略了吧(是一家很大的设计院,排前三的),是否同当地消防部门、审图部门达成共识后采用的?其他兄弟有没有碰到过类似情况?
主要是讨论下,一方面解答我的疑惑,另外让大家也知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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