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3 09:22:1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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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规范》8.4.1条里这句话: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4、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5、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 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现在手里一小工程,具体情况是这样,四层+阁楼,体积没超过10000 m3,底层为商业网点,2、3为单元式住宅,4层是未分隔的办公区。(浙江农村很多这样的房子),这样的房子均不符合以上4、5条,作为多层的综合楼,这房子有必要做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吗?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2004chli34
沙发
绝对要做消防给水,建筑防火规范关与此规定:大于等于五层或体积为10000立方的建筑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
2006-06-24 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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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城陆湧
板凳
2006-06-23 20: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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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主高见;浙江省消防总队还有专门解释;咨询一下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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