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2 13:05:12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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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
文件
深圳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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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发〔2006〕27号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
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职称改革,提高评审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始在建筑工程专业系列进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内容
对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即以考试方式代替评审;对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即先考试,合格人员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二、考试内容、科目及时间
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专业进行,具体为:结构、建材、城市规划、道桥、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专业。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7月下旬,具体事项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评审的组织和分工
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负责组织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评审工作。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
经考试合格人员,还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考试并合格,方能按本文规定的程序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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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环工的可以考给排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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