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3-05-18 17:30:1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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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1-3层为办公室和营业用房等,5-28为住宅。本来4层为技术转换层,可后来甲方想作为办公用房。这样排水立管转弯合并时肯定是满足不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中3.3.18条规定的垂直距离。排水管如果是采用PVC-U螺旋管也应该符合着条吗?对着条应该怎样解释?以前读书时教材上讲高层排水时,PVC-U螺旋管是作为解决办法介绍的。请各位大师们给个意见,你们以前遇到这样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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