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2 10:15:1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屋顶设置了增压稳压装置,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7.4.8.1条规定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但是在后面的条文中又指出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的用水量.两种说法是不是有矛盾?而消火栓和喷头流量如何考虑?我觉得符合7.4.8.1条规定就行的,因为大于这个水量标准,有可能引起无法启动系统;只要符合这个规定就能启动系统了,流量小点可能压力更大,更有助于系统的启动,无须再考虑消火栓和喷头的流量了吧?
请大家说说自己的意见,谢谢!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晕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