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10 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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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25号
关于发布《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3-2006)
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
三、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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